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摘录)
第五章 员工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道德建设
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
(1)热爱公司,忠于公司,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兼职于其他公司。
(2)爱岗敬业,尽忠职守,勤勉地履行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任务,为社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3)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4)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以优质产品和服务奉献社会和用户。
(5)安全生产、文明操作,重视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增加公司效益。
(6)尊老爱幼、和睦共处,克已奉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参与公益活动,服务群众。
(7)保守机密,不泄露公司的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数据、资料等。
第二十四条 “十不”规范:一不说粗话脏话;二不违规吸烟;三不随地吐痰;四不乱扔杂物;五不乱倒脏水;六不乱停车辆;七不乱涂乱写;八不打架斗殴;九不损坏公物;十不损坏花木。
第二十五条 礼仪规范
1、仪容、仪表
(1)讲究个人卫生,注意自我修饰,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上班时,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
2、言谈、举止
(1)与人交谈时,礼貌、热情,称谓得体。
(2)姿态大方、自然。
(3)注意目光接触和聆听。不随意打断对方说话和否定对方的意见。
(4)举止文明,注意场合及礼节。
3、电话
(1)接听电话时应迅速,不让铃声超过三次。
(2)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谢谢”、“对不起”、“请讲”、“再见”、等。
(3)打电话前要有所准备,通话时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同事暂离开时,主动代接并及时转告。
(5)工作时避免打私人电话。
第四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龙轴视人力资源为企业的战略资源,坚持“谨慎引进,合理配置,科学培养,严格培训,有效激励”的原则,创新用人观念和用人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建设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人才聘用、培养、使用、激励及淘汰机制,把不同水平、不同层次的人才摆在与之相适应的岗位,使人尽其才、才尽其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兼收并蓄,悉为我用”的人才队伍建设新路子。
第十九条 公司的人员结构
第二十条 员工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参加工会并参加其活动。
(2)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
(3)员工在确保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具有建议权、咨询权、检举揭发权和申诉权;对于员工的建议、咨询、检举揭发和申诉,相关领导和部门要明确答复或处理;被检举者和被申诉者不得对检举、申诉的员工打击报复;员工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主管不得因此而歧视员工。
(4)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时可获得奖励。
(5)员工有维护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和获得工资待遇的权利。
(6)发生劳动争议时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7)享有宪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利。
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尽以下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国家的*策、法规、法令。
(2)树立“爱企如家”、“公司兴我荣、公司衰我耻”的思想,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LS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和法制观念;团结互助,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自觉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5)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消极怠工或拒绝接受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十二条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第六章 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劳动纪律及考勤制度
(一)劳动纪律及规定:
1、上班须穿工作服、佩戴员工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间溜;上班时不聊天或串岗,不看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书报;不私自请别人代班;不干私活,不私自对外承接加工件,利用本公司的设备、材料私加工;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睡岗。
2、下班时间未到时不离开工作岗位。
3、没有经过总部领导的同意,不能更改上下班时间或自行休息。生产中出现停工待料,个人要服从车间(部门)的统一安排。
4、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和上班时间进出公司登记制度。
1、考勤:上班十分钟内由班组长或统一的考勤员按要求进行考勤。考勤必须严肃、真实、及时,公正、公开,不弄虚作假,严格按规定符号书写,不得任意涂改,不许委托他人考勤。
2、职工在上班时间要离开公司的,须向所在部门(车间)领导请假同意后,开具出公司门岗条才能离开公司。
3、请假要提前办妥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假期的审批权限:
(1)员工请事假二个小时以内,由班组长批准;二个小时以上,三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车间)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由部门(车间)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十五天以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2)员工请病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诊,开具病假证明方能休息。
(3)、员工请假手续,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在生产、工作中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得消极怠工或拒绝接受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十八条 质量、工艺、设备维护保养、定置规定:
1、熟悉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做正确的事,第一次把事情做正确,努力学习质量管理和技术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工序必须的操作技能;
2、严格按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标准和工艺守则(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做好自检和互检,确保产品质量,对自已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认真实施纠正措施;
3、积极参加群众性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和合理化建议。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交接工作,并详细做好记录;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下班。
5、严格遵守公司设备操作规程和定置管理。积极参与“5S”活动,生产时间坚守岗位,按设备、定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置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动非本岗位设备;非生产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车间开动机床设备。
第二十九条 安全、保卫、环保规定: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履行岗位安全、保卫、环保职责。
2、对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有责任劝止,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责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安全规则及注意事项,熟练各种机械、电气、防火的安全知识,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到“安全第一”。
4、班前、班中、班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火警或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抢救,协助保护现场。
5、遵守爱国卫生公约和绿化管理公约,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第三十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和物资管理等各种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策和公司计划生育实施细则,提倡晚婚晚育。
第三十二条 保密制度
1.公司的有关秘密是关系公司的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保密条例》、《保密条例实施细则》和各部门的保密规定。
2.员工应做到:
(1)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对要求保密的事项,必须实行全过程地保密。
(2)未经批准,不得非法获取国家和企业秘密,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拍摄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向外泄漏国家和企业秘密,包括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3)经批准,不得在技术交流、新闻报道、论文发布、成果交流、对外展览、接待来访等公开场合涉及秘密事项。
(4)经批准,不得进入或带人进入与保密事项有关的生产制造、检测、试验、实验等场所和打印、复制、存放保密文件、资料的场所。
(5)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保密规定。
(6)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图纸必须按时上交归档,不得私自占有。个人不得留存秘密文件资料。
(7)发现窃密和泄密的,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在保守秘密、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技改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对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公司秘密的,公司可按有关规定,根据泄密所造成的后果要求员工支付补偿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