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晋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林柳强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董事李文平先生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三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此议案的表决情况仅统计列示表决同意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