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暨“三合一”场所火患清剿百日会战
暨“三合一”场所火患清剿百日会战
根据《漳州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暨“三合一”场所火患清剿百日会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于2月27日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公司“两个百日”行动(会战)工作。
会上,公司总部成立了“两个百日”行动(会战)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委*兼董事长曾凡沛担任组长,总经理陈晋辉、副总经理张逸青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副总经理康安伟、郑长虹、陈志雄、曾四新、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车间、部门主管组成,并形成了“两个百日”行动(会战)工作方案。
此次“两个百日”行动(会战)的目的是深刻吸取芗城区“2.16”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细排查、重整治、促提升”的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全面整治和清剿“三合一”场所火患,努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公司生产安全。
目前,公司已将工作方案下发至各子公司、各部门、车间,各单位正积极落实方案要求,开展动员工作及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将“两个百日”行动(会战)工作落到实处。
(环境与安全管理部供稿)
附:“两个百日”行动具体职责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
1、生产区域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
牵头单位:环境与安全管理部
配合单位:投资管理部、办公室、工艺与设备管理部、动力车间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和各车间对“三合一”场所、仓库、成品车间装配包装区等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查处消防设施不完备、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8日 —2017年5月15日前
2、出租店面、车场、宿舍等生活区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综合检查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环境与安全管理部、投资管理部、动力车间
工作职责:落实出租店面的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出租店面、车场、宿舍等生活区火灾隐患和“三合一”场所排查治理工作,排查租赁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情况,结合租赁合同(合约),对查出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按制度要求建立有关台帐。
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8日 —2017年5月15日前
3、对发现“三合一”火患,坚持“疏堵并举、综合治理、全面铲除、生命致上”原则;对“三合一” 火患整治,采取“关、停、改、搬、防”以及中止租约等有效办法,严格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整改到位。
(二)危化品
牵头单位:环境与安全管理部
配合单位:采购部、办公室、工艺与设备研究所、检测实验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以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以及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负责督促子公司、部门、车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时间安排:2017年2月28日 —2017年5月15日前
(三)粉尘防爆
牵头单位:环境与安全管理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工作职责: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检查、整治;负责检查存在粉尘爆炸场所的安全状况;负责检查作业场所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规范标准落实情况。
时间安排:2017年2月28日 —2017年5月15日前
(四)厂内道路交通安全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环境与安全管理部、投资管理部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道路线、道路标识、垃圾车、铁屑车、厂内机动车以及在厂内行驶的汽车的交通违规行为,隐患路段排查整改;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时间安排:2017年2月28日 —2017年5月15日前
(五)特种设备、设备设施及电气安全
牵头单位:工艺与设备管理部
配合单位:动力车间、环境与安全管理部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负责开展大型设备、自动流水线的专项整治(如辊底炉检修作业、大立车工装等);负责开展高(低)压配电室、厂内电缆敷设、低压电气柜箱以及其它电力设备设施的专项整治;负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用电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工作。
时间安排:2017年2月28日 —2017年5月15日前
(六)厂区建筑、建筑施工安全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总经理重要批示和安排,即日起,开展全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投资管理部
配合单位:环境与安全管理部、办公室、动力车间、工艺与设备管理部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公司建筑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查处危房、简易搭建、建筑物防雷、消防设施等),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负责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职责;负责施工相关方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负责查处各类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行为等。
时间安排:2017年2月28日 —2017年5月15日前
(七)车间自查
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并于2017年5月15日前 完成。
(八)子公司安全大检查
各子公司根据文件要求,参考本工作方案,于